第一条:教室为教学及学生学习的场所,应当保持安静、举止文明,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和其他同学的学习。未经许可,不准在教室内举行各种形式的聚会、晚会等活动。
第二条:教室是公共场所,须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。不得携带餐饮食品进入教室,课后或使用后请将个人物品及产出的垃圾带离教室,并将桌椅归位。
第三条:教室内的一切公物都是为了保证教学所配置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搬出室外,不得移作他用,不得破坏公共设施。不得在桌椅、设备、讲台、显示屏、书写白板上随意刻画和污损。
第四条:不得在教室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,不得带入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物品,不得在教室内私自加接电源和其他设备。
第五条:厉行节约,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教室内空调、电灯等公用设备。合理设置空调温度,严格控制使用时间。夏天室内温度高于30°C时,方可开启空调,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°C;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0°C时,方可开启空调,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°C。空调开启时,应提前关闭门窗,使用结束后,及时关闭空调;合理控制教室照明用电,应充分利用自然光照,减少照明设备能耗,杜绝“长明灯”、“白昼灯”。
第六条:教室门锁钥匙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,专人负责保管,未经允许,不得私自借用。最后离开教室者务必主动关闭教室内空调、电灯等公用设备,并在《教室安全记录本》中做好登记。
第七条:使用设备前应先熟悉正确使用方法,按操作程序使用。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处理,勿强行处理。
第八条:学生不能私自使用设备,不能使用设备开展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。如需要使用设备,须有指导教师在场。
第九条: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设备、桌椅等公共设施损坏或遗失的,应照价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友情提醒:使用教室的师生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谨防丢失。智慧教室限密西根学院师生使用,如有特殊需要,须提前向学院办公室申请登记。
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
2022年9月